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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常识
2018-05-28 10:43     (浏览:)

食品安全常识

学生食堂、餐厅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措施,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。

加强治安管理,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。

严格执行食堂操作流程标准,重点加强加工场所卫生条件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、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。

实行定点采购,禁止采购和使用有毒害、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;存放食品要保持通风良好,分类、分架、隔墙、离地存放,定期检查是否存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;对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施必须有标志,对生食品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;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管理,专柜存放,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剂量,严禁采购和使用有毒化学物品;食堂加工食品的工具要有生熟标识并分开使用,加工食品时要煮熟煮透,熟食品室温下放置不超过2小时,食用隔夜食品时必须彻底加热;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制度,做到餐具一客一洗一消毒;食品加工和储存场所应配置防蝇、防鼠、防尘设施,定期灭杀蟑螂,做好灭杀记录;所有食堂都应按规定留样。
   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承包食堂的监督和管理,严格承包食堂的进入制度,确保超市等店铺无“三无产品”,建立与承包方的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相关责任及责任人,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。

加强从业人员晨检监测,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、皮肤病等不符合上岗卫生要求的人员,禁止上岗。
  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隐患,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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