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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饮用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
2018-05-28 10:35     (浏览:)

突发饮用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

一、目的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》,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,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,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,积极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,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,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、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,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,维护社会秩序,特制定我校突发饮用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。

二、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

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,实施第一时间应急处理,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。

1、突发饮用水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

 长:邱  健

副组长:文  峰

成  员:薛良福  梁家君  徐长海  陈  泓  曹同权  韩冬梅  

2、组长主要职责:负责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时,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,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,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,协调学校与各级部门及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。

3、组员主要职责: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,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、处理、救援及上报工作,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、处理、救援等工作。

三、饮用水事故应急处理流程

1、发现学校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,发现人应立即逐级向领导小组汇报,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,立即赶赴现场,开展相关情况了解和处置工作。

2、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有关情况,并依法即时如实向供水部门及卫生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,包括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、学生中毒情况、中毒发生时间、中毒主要症状、中毒的学生人数等,积极组织学生就近救治。

3、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,迅速采取控制措施,切断污染水源,保护污染现场,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应急临时供水措施,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。同时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向师生、用户通告,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,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,切实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。  

4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现场调查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,迅速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,了解污染物的种类、性状、毒性及污染程度,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,掌握水质污染程度、污染趋势、水质动态变化规律,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、污染治理、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。

5、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,制定限期治理方案,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,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,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。

    6、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,污染原因得以消除,被污染输水管理彻

底消毒后,在恢复供水前,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重新进行水质检测,达到国家

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。

7、完成污染涉及区域、设备设施重修、重建,恢复正常作业。完成包括事件事实描述、原因分析,责任调查,整改措施、预防措施、处理意见等内容的事件报告,上报领导小组。

四、预防措施

1、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: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,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,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,并逐一认真落实,达到实效。

2、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: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,使其知法、懂法、自觉守法,不断增强依法供水、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,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,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;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,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,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。

3、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:加强对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、储水设备设施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,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,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,及时消除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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